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的通知
- 索 引 号: FJ00114-0609-2024-00106
- 文号: 闽人社文〔2024〕123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生成日期: 2024-11-11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大力开展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技能人才最低工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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